再者馬力哥推薦此部落格,
滿足上述兩條件後
於是,我來這邊發第一篇文。
以後呢,"盡量"在這邊有固定更新,
最重要的其實是我喜歡這裡的相簿。
後來想想的確是需要記錄一些事情,
不管是我喜愛的攝影,
或是像現在一樣用文字來記錄一下事情,
這讓我突然想起有段時間我天天寫日記,
那個理由其實很好笑,
只是覺得感情失意想要藉由某種手段來抒發情緒。
只是覺得感情失意想要藉由某種手段來抒發情緒。
還有一本更特別的,
就是我跟其中一任女友的愛情故事。
就是我跟其中一任女友的愛情故事。
這些東西扔到哪去,想必是要在房間撈針了。
這裡我想我以後一兩天來記錄一下發生的亦或是觀察到的小事情好了,
就真的像日記一樣,
當然 , 希望我能持續囉。
網誌上的標題是我在看侯文詠的Facebook上,
看到的一句話,
看到的一句話,
老實說我也不太清楚來源,
不過我很喜歡。
在這裡,沒有什麼高深文學,偉大藝術
(不過你要是認為我拍的照片是藝術的我會很高興的。)
(不過你要是認為我拍的照片是藝術的我會很高興的。)
沒有任何哲理,勵志,
只有瑣碎小事情罷了。
阿講那麼多,
以上呢,是為序。
以上呢,是為序。
帥哥, 現在我才發現 Q_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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